通 知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艺术学院谢锦宗美术奖学金评定方案(2023年修订稿),现启动2023年度创作成果奖评选流程,本次评奖范围为2023年取得的各类美术创作成果。
一、参评对象:艺术学院绘画专业本科生、美术专业硕士研究生(MFA)及美术学硕士研究生。
二、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良好,品学兼优,在各类画展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2.在评奖年度,受任何处分、挂科的学生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三、创作成果奖评选标准:
每年三月份申请前一年的的创作成果奖。学生申请的绘画作品(无版权纠纷)须入选或获奖专业机构举办的比赛和展览,其中:文旅部、中国美协主办的展览属于国家级;教育部、中国油画学会、中国画学会属于省级;省文化厅、省文联、省美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主办的展览获奖相当于省级入选)属于省级;各省油画学会、中国画学会、水彩粉画学会、蚌埠市文联和美协主办的展览获奖相当于省级入选;安徽财经大学艺术学院承办的安徽省大学生绘画大赛取得三等奖及以上相当于省级入选。不同的作品可以累积申报,同一件作品以获得的最高奖项为准。每个学生最多可以累积三项,按奖项级别从高往低累积。
(1)作品入选展览:
省级入选,500元/件;国家级入选2000元/件;
(2)作品参展获奖(获得优秀奖及以上,不再分获奖等级,奖金额按一个标准发放):
省级获奖,1000元/件;国家级获奖,4000元/件。
四、申请流程:
创作成果奖申报时须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纸质版,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在申请时一并提供核查。由评定委员会审核评定,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和校教育基金会备案并发放奖学金。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撤消其获奖资格,追回奖金并取消之后的申请资格。
报送材料时间:2024年3月11日—3月15日
报送材料地点:艺术学院314室 联系人:王老师 15855782296
安徽财经大学艺术学院
谢锦宗美术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